当前位置:>>>>出租方装修房屋的装修费需要计入原值计算房产税吗点击量:来源:本站更新时间:-- 出租方装修房屋的装修费需要计入原值计算房产税吗 我公司涉及厂房租赁业务,应承租方要求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,装饰装修内容包含地板、吊顶、石膏板隔墙、水电、部分位置防水等,未改变结构和功能,
装饰装修费用预计万左右,请问装修费用是否计入房产原值,并缴纳房产税 解答: 房产税缴纳方式包括两种形式:从租计征和从价计征。
对于房屋出租收取租金的,应按照“从租计征”计算缴纳房产税。 (一)免租期的房产税 根据第二条规定:“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。
收租金期间的房产税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(国税发〔〕号)第四条规定: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,税率为%。 因此,
在收租期间的房产税按照“从租计征”,跟房产原值就没有关系。
综上,出租方承担的装修费,在免租期内需要计入房产原值并按照“从价计征”计算缴纳房产税。
” 根据第二条规定:“对出租房产,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,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。 ” 因此,
免租期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。
根据文件规定,一、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,凡以房屋为载体,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,
如给排水、采暖、消防、中央空调、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,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,都应计入房产原值,计征房产税。 二、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,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,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
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、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,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。
”第三条规定:“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%至%后的余值计算缴纳。 具体减除幅度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。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,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。
房产出租的,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。 ”第四条规定:“房产税的税率,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,税率为%
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,税率为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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